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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CD增强型门相机询价采购公告
文章来源:国资处 2016-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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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简称采购单位)就ICCD增强型门相机进行询价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名称:ICCD增强型门相机

二、采购要求:

设备名称:ICCD增强型门相机

采购数量:1

交货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玉泉路19号乙

交货日期:合同生效后2个月

总体要求

本次采购的ICCD增强型门相机用于同步光单数团成像系统中,实现单数团截面的图像采集。

(一)、指标及要求

1.像素数: 高于1024×800

2. 像素尺寸:约12.8μm x 12.8μm

3. 光阴极量子效率30% @500nm

4. 最小门宽:3ns

5. 门控重复频率1MHz

6. 带双曝光功能: 有

7. 响应时间:余辉寿命2μs

(二)、交货清单、说明书要求

1.供货商应提供产品技术手册文件

2.供货商应提供相关指标的出厂检测报告。

(三)、技术服务要求

1货物到达现场后,甲方按照乙方的技术指标进行验收

2付款方式50%见单付款,50%验收合格后付款。

三、合格的报价人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四、报价文件格式及相关要求

1.报价文件包括:1)报价表交货时间承诺及售后服务承诺;6)报价人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文件格式见第九条。

2.报价须为一次性报价。

3.报价文件需密封。

4.报价人要按报价表的格式填写货物单价(包括但不限于货物报价、装箱、包装、送货和保险费用),除此之外,采购人无需再支付任何费用。

五、报价文件的递交(密封报价)

1. 报价人可将密封好的报价文件直接送至采购单位,或以邮寄或速递方式送达。密封报价文件须在密封处加盖公章,邮寄或快递的报价文件须在信封处注明“密封报价”字样。邮寄或速递方式的报价文件送达时间晚于报价截止时间,或以传真、电子邮件、电报、电话等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六、报价时间及地点

1.接受报价时间:2016年12月5日-1212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2.报价递交地点: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玉泉路19号乙院主楼A-306办公室 纪检办公室收

电话:88236344 88235125

邮编:100049

请在快递单注明项目名称。

七、评审原则

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八、联系方式:

本项目联系人:李利轻

电话:88236192

九、报价文件格式


附件下载:

    地址:北京市918信箱 邮编:100049 电话:86-10-88235008 Email:ihep@ihep.a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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