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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移测量系统询价采购公告
文章来源:国资处 2016-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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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简称采购单位)就位移测量系统进行询价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名称:位移测量系统

二、采购要求:

设备名称:位移测量系统

采购数量:1

交货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玉泉路19号乙

交货日期:合同生效后10周

总体要求

本次采购的位移测量系统要求位移传感器能够精确测量真空盒的位移,应用于高能光源的隧道内。位移测量系统要提供与位移传感器相匹配的高分辨率的电子学系统。

(一)、指标及要求

1.传感器类型:电容位移传感器;

2.标准线性量程:0.5mm

3.绝对误差:±0.25um(±0.05% FSO)

4.静态分辨率(≥20Hz: ≤2.5nm

5.动态分辨率(≥5kHz):25nm

6.带宽:≥5kHz-3dB);

7.电子学接口:数字量Ethernet/EthernetCAT;模拟量(0~10V4~20mA;

8.温度稳定性:200ppm

9.探头温度灵敏度:-10ppm/℃.

(二)、交货清单、说明书要求

1.供货商应提供产品技术手册文件

2.供货商应提供相关指标的出厂检测报告。

(三)、技术服务要求

1货物到达现场后,甲方按照乙方的技术指标进行验收

2付款方式信用证付款,30%见单付款,70%验收合格后付款

三、合格的报价人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四、报价文件格式及相关要求

1.报价文件包括:1)报价表交货时间承诺及售后服务承诺;6)报价人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文件格式见第九条。

2.报价须为一次性报价。

3.报价文件需密封。

4.报价人要按报价表的格式填写货物单价(包括但不限于货物报价、装箱、包装、送货和保险费用),除此之外,采购人无需再支付任何费用。

五、报价文件的递交(密封报价)

1. 报价人可将密封好的报价文件直接送至采购单位,或以邮寄或速递方式送达。密封报价文件须在密封处加盖公章,邮寄或快递的报价文件须在信封处注明“密封报价”字样。邮寄或速递方式的报价文件送达时间晚于报价截止时间,或以传真、电子邮件、电报、电话等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六、报价时间及地点

1.接受报价时间:2016年12月5日-12月12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2.报价递交地点: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玉泉路19号乙院主楼A-306办公室 纪检办公室收

电话:88236344 88235125

邮编:100049

请在快递单注明项目名称。

七、评审原则

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八、联系方式:

本项目联系人:李利轻

电话:88236192

九、报价文件格式


附件下载:

    地址:北京市918信箱 邮编:100049 电话:86-10-88235008 Email:ihep@ihep.a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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