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硅光电倍增管询价采购公告
文章来源:国资处 2016-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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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简称采购单位)就硅光电倍增管进行询价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名称:硅光电倍增管采购

二、采购要求:

设备名称:硅光电倍增管

采购数量:4400

交货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玉泉路19号乙

交货日期:合同生效后10周内

总体要求

本次采购的硅光电倍增管用于核医学影像实验样机中大面积平板探测器的搭建,具体需满足以下要求

一、硅光电倍增管指标及要求

1.击穿电压不大于30V;

2.光谱响应范围400nm ~ 450nm;

3.有效探测面积3 x 3 mm2,35μm微元像素;

4.封装边界尺寸不大于4mm且四边均匀对称;

5.增益不小于10^6;

6.具有标准信号输出接口与快信号输出接口;

7.采用SMT封装;

8.击穿电压温度系数不大于25mV/℃

9.暗计数率不大于80kHz/mm2

二、质量要求

1.供货商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所规定的技术标准,同时需满足以上指标

2.供货商提供的产品(含零配件、随机工具等)必须是全新的、表面和内部均无瑕疵的原厂正品。

三、付款方式

分期支付,50%见合同付款,50%验收合格后付款。

四、合格的报价人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五、报价文件格式及相关要求

1.报价文件包括:1承诺函;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3)营业执照复印件,4)报价表,5)交货时间承诺及售后服务承诺;6)报价人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文件格式见第九条。

2.报价须为一次性报价。

3.报价文件需密封。

4.报价人要按报价表的格式填写货物单价(包括但不限于货物报价、装箱、包装、送货和保险费用),除此之外,采购人无需再支付任何费用。

六、报价文件的递交(密封报价)

1.报价人可将密封好的报价文件直接送至采购单位,或以邮寄或速递方式送达。密封报价文件须在密封处加盖公章,邮寄或快递的报价文件须在信封处注明项目名称及密封报价字样。邮寄或速递方式的报价文件送达时间晚于报价截止时间,或以传真、电子邮件、电报、电话等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七、报价时间及地点

1.接受报价时间:201677- 715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2.报价递交地点: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玉泉路19号乙院主楼A-306办公室纪检办公室收

电话:88236344 88235125

邮编:100049

八、评审原则

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九、联系方式:

本项目联系人:李利轻

电话:88236192

十、报价文件格式(见附件)


附件下载:

    地址:北京市918信箱 邮编:100049 电话:86-10-88235008 Email:ihep@ihep.a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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